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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城春雨】靖边法院执行干警一直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2-05-19 16:22:04 打印 字号: | |

  “驼城春雨”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靖边法院致力于从根源出发,切实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在每一件执行案件背后,付出的是执行干警的辛劳汗水,不仅仅体现着他们对群众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更彰显了每一位执行干警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

   “谢谢法官帮我们调解,能够考虑到我的难处”,518日上午,被执行人握住靖边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连连道谢,一起特殊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成功执结。


   据悉,原告柴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班某某、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靖边法院判决:由被告杨某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被告班某某、张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原告柴某某于2022331日向靖边法院申请执行,于当日执行立案。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得知自己的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被冻结后被执行人主动找到办案干警,希望可以通过办案干警调解,能为他们化解矛盾。


   5月13日上午,在办案干警的“牵线”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来到执行干警办公室,双方当事人见面后,申请执行人表示“我与他们都无话可说,在我需要钱的时候他们不管、不问、不理、不还,我现在不和他们商量,他们不守信用,我不相信他们”。在申请执行人坚决不愿与被执行人沟通的情况下,第一次协调无果。事后,办案干警多次与申请执行人通过电话“心与心”交谈,表明被执行人迫切的还款态度,申请执行人终于在心理上“信得过”,同意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柴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50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失去信任,细致了解当事人心理,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将法理和情理融入到一起,让当事人感受到强制执行中的司法温度,在守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靖边法院执行干警一直在行动!


 

 

 

 
责任编辑:刘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