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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心结,止纷争
作者:赵伟国  发布时间:2020-10-23 09:39:05 打印 字号: | |

农村邻里纠纷案件多因双方长时间的小摩擦、小纠纷引发。这些看似不会对辖区平安创建造成大的影响的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置,极易引发大的恶性事件,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矛盾形态。2020年10月22,东坑人民法庭认真学习“枫桥经验”,适时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纠纷因被告方祖坟侵占原告方承包地引发,案件事实清楚,但承办法官心里明白,此类案件判决起来容易,但不能解决矛盾根源。相反,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大矛盾。因为在农村人眼里,对簿公堂就意味着彻底撕破脸皮,原本可以通过天理人情、伦理道德感化处理的事情,最后都演变为对着干,势必会让纠纷双方结下世仇。经过一番认识研判后,承办法官决定与属地党委政府干部及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一道去实地了解情况、讲法析理,并对双方当事人情绪进行疏导,寻找案件处理突破口。一番了解下来,原来纠纷双方系同宗堂兄弟关系,被告方祖坟原本也在自家的承包地上,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几十年下来,新坟头的增加,加之被告又在祖坟四周种植了树木,所以,侵占了原告方的小部分承包地。事实上,双方对此事均心知肚明,不过是碍于宗亲关系,都不愿说破。但近年来,因双方宅院相邻,经常因下水、出路、生活物品堆放等生活琐事产生纠纷,可以说是三天一吵,五天一闹。矛盾越结越深,最终走上了法庭。

了解到以上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要解开双方的心结,必须分头行动,一方面指导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头向双方做调解工作,重点将亲情与传统文化风俗融入调解工作中,让双方认识到情亲的重要,认识到对逝去先人应有孝敬之心。另一方面与当地政府联系,会同职能部门,为双方梳理了水电、出路等容易产生纠纷生活区域管理问题。同时,承办法官实地对争议地进行丈量,责令被告将侵占原告土地如数在他处以承包地置换的方式进行了返还。双方最终在各方努力下,达成人民调解协议,该案以原告撤回起诉告捷。

“枫桥经验”的内涵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基层人民法庭在新时代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就必须把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放在首位。与属地党委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努力形成新时代矛盾多元化解的合力,才能真正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终极目标。


 
责任编辑: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