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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2 16:46:32 打印 字号: | |
  张军:

  本院受理原告彭银山、刘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陕0824民初2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2016年12月22日发布)
责任编辑:靖边县法院